婚丧嫁娶
丧葬
藏族丧葬分火葬、土葬、塔葬及水葬几种。由于藏族居 住地域很广 ,因之各地葬法不尽相同。
火葬 火葬多在僧人中进行,僧人死后火焚,其骨灰制成舍利宝塔供于殿内,俗人中,西藏大贵族亦 施行火葬,认为是最好的葬法。 在佛教中释迦佛死后是香木焚身,佛经中又有“药王烧身后得升天国 ”等说法,藏族火葬似与此有一定联系。
土葬 当年入吐蕃的唐朝使者沿途所见“山多柏坡, 皆丘墓”。这说明当时吐蕃葬仪以土葬为主。但在今日的西藏则改变了认识,以为这是最坏 的葬法,一般患恶性传染病或夏季死的人才土葬,其目的是:一为防止传染;二怕违犯“夏 季法”而得罪神灵。这说明在西藏对于土葬的认识变化很大。土葬之俗延至今日仍有之,主要分布在甘孜和阿坝两自治州的部分农区,葬时除了少数以棺葬外,其余多将尸体置于木箱内掩埋则可。
塔葬 多在大活佛中进行,也就是把尸体砌藏在塔中,以为永久保存。黄教创始人宗喀巴的尸体,就是经脱水和各种药物香料处理后安 放在甘丹寺的灵塔内的。达赖、班禅的尸体也采取这种葬法,在塔身包裹金皮或银皮,并镶以各种珍宝,这种塔叫做色尔东,即黄金灵骨塔,布达拉宫内就保存着这类灵骨塔。
水葬 水葬是藏区的另一种葬仪。水葬在古代未见记载。在西藏很少用水葬,但在甘孜藏族 自治 州的某些地方却认为施行水葬好。水葬时将尸体坠以石埠,在一固定地点投放江灌之中,也 有的将尸体切开投入江河之内。在阿坝州卓克基一带,凡水葬者先将尸体装入木箱或背篼内,然后投江。水葬者各地不一,这同各地看法有关。西藏农区多认为水葬卑贱,只有乞丐、 疯人、赤贫或患传染病者才去水葬。在阿坝州卓克基一带,儿童死后一律水葬,普通僧人也 有用水葬者。
婚姻和家庭
婚姻和家庭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话题,也是社会生活中的基本内容和形式。婚姻是经济基础所决定的,同时也反映了社会上层建筑的特点。在人类历史上会出现各种婚姻形式。藏族的婚姻制度极为复杂,过去除一妻一夫制外,还有一妻多夫,一夫多妻和母女共夫,父子共妻等等。但随着西藏民主改革以后,他们的婚姻程序和礼俗也有所不同了,在这里编者故有必要把藏族婚姻的程序和礼俗作一个简单的介绍。 第一:全婚,如有媒人介绍或自己找到对象时,看其男女双方是否满意,能否成家。结果如意,男女 双方才能进行第二步,求婚,一般是由男方或女方请新友和媒人带一条哈达和各种礼品到对 方家正式求婚,若对方同意,就将礼物收下,并回赠一条哈达予来人。此后,选定吉祥之日 ,举行订婚仪式,尔后,制定婚约,大摆酒宴庆贺,最后选定吉祥之日准备迎娶,以表贺忱 。新婚之后的3个月或6个月、新娘或新郎须陪同配偶返回自己的老家住几天,相当于内地 的“回门礼”。这样整个婚礼就算结束了。
随着以后政治经济制度的变更,藏族的婚姻制 度也有所变化,现在已实现自治区根据全国的婚姻法制订的变通执行的婚姻法,普通实行一夫一妻制。男女青年自由恋爱配婚,婚俗十分简单,除了保留以上所说的传统礼俗外,还有 更多的民族特色了。